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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蓋章看似簡單,實則學問很多稍不留神就會出錯,..小編整理了幾種常見發票蓋章情形,一起來看看吧~
情形1:發票不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
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、順序、欄目,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,并加蓋發票專用章。
情形2:發票記賬聯不需要蓋章
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,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,填寫項目齊全,內容真實,字跡清楚,全部聯次一次打印,內容完全一致,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。因此,記賬聯無需蓋章。
情形3:發票專用章沒蓋清楚不一定要作廢
在不遮擋信息的情況下,在空白處補蓋一個,或者謹慎處理選擇作廢發票或紅字沖銷。
情形4:發票專用章蓋反了不影響發票使用效力
章蓋歪了或者顛倒了,只要清晰可辨認,只是影響美觀,不影響發票的使用效力。當然,也不要因此隨便蓋,還是要按規定加蓋。
政策依據: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》》(國函〔1993)174號)第二十二條
2.《國務院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>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587號)
3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)第二十八條